從2012年7月1日起,由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修訂出臺的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下稱“新標準")將正式實施,所有自來水廠都將實施更加嚴格的檢測標準。新標準中的106項指標被分為常規檢驗項目和非常規檢驗項目兩類。其中,常規檢驗項目42項,各地必須統一檢定;非常規檢驗項目64項,具體實施日期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,但全部指標的實施zui遲不得晚于2012年7月1日。
城市自來水的國家標準(GB5749-85)
檢測項目 單位 國家標準
色度 度 不超過15度
渾濁度 NTU 不超過3度
嗅和味 不得有異嗅異味
肉眼可見物 不得含有
PH 6.5-8.5
總硬度(以CaCO3計) mg/L 450
鐵 mg/L 0.3
錳 mg/L 0.1
銅 mg/L 1.0
鋅 mg/L 1.0
揮發酚(以苯酚計) mg/L 0.002
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mg/L 0.3
硫酸鹽 mg/L 250
氯化物 mg/L 250
溶解性總固體 mg/L 1000
氟化物 mg/L 1.0
氰化物 mg/L 0.05
砷 ug/L 50
硒 ug/L 10
汞 ug/L 1
鎘 ug/L 10
鉻(六價鉻) mg/L 0.05
鉛 ug/L 50
銀 ug/L 50
硝酸鹽氮 mg/L 20
氯仿 ug/L 60
苯并(a)芘 ug/L 0.01
滴滴涕 ug/L 1
六六六 ug/L 5
細菌總數 個/L 100
總大腸菌群 個/L 3
總α放射性 Bq/L 0.1
總β放射性 Bq/L 1.0
余氯 mg/L ≥0.30
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,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:
Ⅰ類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、國家自然保護區;
Ⅱ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、水生生物棲息地、魚蝦類產場、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;
Ⅲ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、魚蝦類越冬場、洄游通到、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;
Ⅳ類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用水區;
Ⅴ類 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。
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,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,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。水域功能類別高的標準值嚴于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準值。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,執行zui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準值。實現水域功能與達功能類別標準為同一含義。